2026-06-10 00: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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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4月22日,上海市总工会“申工社”披露了这起案件,值得每一位职场人认真看一看。
一、一句气话,工作丢了,10万也没了
2021年6月25日,小李与公司经理协商薪资待遇时,经理明确拒绝涨薪,双方言语产生争执,小李一气之下说“不涨工资这活干不了”。随后6月26日、27日,小李均正常到岗工作,公司也未提出异议。期间,公司厂长找小李核实情况时,他也表示:“工资这么低,这活怎么干?”6月27日下班后,公司经理召开员工会议,当众宣称小李已主动辞职。小李觉得这是经理对自己的报复,认为自己既没有递交过任何书面辞职手续,也没提出过口头辞职,所以并没有在意,也没有争吵。6月28日,小李照常通勤到公司上班,却被公司单方告知已离职、无需在岗。小李当即与公司经理沟通理论,明确否认辞职。但经理态度强硬,告知小李已经没有他的岗位了。
事后,公司单方出具离职证明,将离职原因标注为劳动者辞职。
2021年7月9日,小李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,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07240元、通勤费1100元。
该仲裁委员会裁决公司支付交通费600元,驳回小李其他仲裁请求。
小李不服将公司诉至法院,请求公司支付赔偿金107240元、通勤费1100元。
而法院的判决,让他彻底傻了眼。
法院查明:小李因薪资问题向经理口头表示不干了,厂长核实情况时其未否认,公司开会通报其辞职,小李在场亦未提出异议。依据公司经员工学习确认的规章制度,口头辞职具备效力,公司据此出具离职证明合规。小李后续正常到岗,不影响口头辞职事实的认定。
据此,法院认定:小李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有效的口头辞职,公司据此出具离职证明,并无违法之处。一审、二审,小李全部败诉。一句气话,丢了工作,还输掉了10万块钱。
二、同样是说气话,为什么老板赔钱,员工白走?
“申工社”在披露本案的同时,还举了两个“老板说气话”的案例。对比之下,本质区别一目了然——
第一个案例中,上海某汽车销售公司员工雷某,与总经理协商解约未果发生争执,总经理当场明确要求其次日不用再来上班。事后总经理虽微信否认辞退,但法院认定该言论属于职务行为,已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。一二审均判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72232元。
第二个案例更有意思。上海某公司员工彭某被老板争吵时辱骂“滚”,一气之下没再上班,公司随后以旷工为由将其解雇。二审法院判决:老板言语指令模糊、事后未要求员工返岗,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,支付员工违法解除赔偿金15.98万元。
小李说了气话,被认定为主动辞职,公司不用赔一分钱。而这两位员工被老板说了气话,法院认定是公司违法解除,公司分别赔了7万多和近16万。
背后的道理,核心在于法律看的是“谁作出了解除劳动关系的意思表示”:如果是员工说出不干了的话,且公司规章制度认可口头辞职、员工事后也没有否认,就可能被认定为员工主动辞职,公司不需要支付赔偿;但如果是老板或高管让员工走人,那就属于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关系。如果公司拿不出合法依据(比如员工严重违纪),就会被认定为违法解除,公司必须支付双倍赔偿金。
说白了:员工说气话≈自己辞职;老板说气话≈公司违法辞退。
三、这三件事,职场人千万别再做
这起案件,给所有职场人敲响了警钟。
第一,别把“口头辞职”不当回事。
很多人认为,只有书面辞职才有效。但法律并不禁止口头辞职——只要公司规章制度认可,或者能证明员工确实作出了辞职的意思表示,口头辞职同样是有效的。
所以,当你情绪上头,想说“不干了”“辞职算了”这类话时,请先闭嘴三秒钟。一旦说出口,对方录音、有人作证,再想收回来就难了。
第二,被通知“你已辞职”时,必须当场明确反驳。
本案中小李犯了一个重大失误:当厂长核实、当公司开会通报他“已辞职”时,他只是心里不服,没有当场明确提出异议。
在劳动法律实践中,“沉默”有时会被视为“默认”。正确的做法是:当场、明确、坚决地否认,并要求公司出具书面文件。必要时,用微信、邮件等可留存证据的方式再次表明态度。
第三,签字前,看清公司的规章制度。
本案中的“杀手锏”是公司的规章制度——里面明确写着“员工可书面或口头提出辞职”,而小李入职时签字确认过。
很多员工入职时,对厚厚一本员工手册看都不看就签字。殊不知,里面可能藏着对你极为不利的条款。建议每一位劳动者:花半小时认真读一遍公司的规章制度,尤其关注“辞职”“旷工”“解除合同”等条款。
职场不是情绪战场。一句气话,可能让你丢掉工作;一次沉默,可能让你输掉官司。保护自己,从管住嘴、多留心开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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