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实习律师指南》这本书并不是实习律师写的,本书作者是太原师范学院法律系的主任。说是实习律师指南,其实对大部分律师都很实用。在这里,主要结合自身办案经历,谈一谈接待当事人时需要注意的问题。总的来说,接待当事人需要做到听、读、断,说、写,即:认真倾听当事人陈述,阅读案件材料,作出涉及证据、事实、法律的判断,明确告知涉及时效、证据、事实和法律适用方面的优势和不足,必要时为当事人撰写案件分析报告,赢得信任,为最终案件的顺利进行打下坚实基础。
现在的当事人,有的是从网上找律师,有的是经朋友介绍找律师,但不管是何途径,找律师都需要和律师面谈案情。如果当事人想提起诉讼,律师在经过判断之后,首先要确定这个官司能不能打。比如,自己协助接待过一个关于股权转让的当事人。当事人受公司蒙蔽,将股权作价188万转给了其他股东。然而后来才知道,公司所说的资不抵债根本就不存在,不仅如此,还有地产巨头战略投资注入了数十亿资金。这样算下来,该当事人当时的股权价值估计在数千万元。那么该官司能不能打呢?当然可以,因为我们给出的方案就是显失公平,撤销股权转让协议。
其次,要考虑是否有足够的证据。有一次,一名当事人来律所谈案子,当事人讲事情的经过,我们会觉得他很有理,但大部分属口说无凭的故事,没有相应的证据来证实,让他拿出纸面的东西时,当事人又拿不出来。这样的官司打起来会很吃力。特别是当事人在法庭上陈述的事实遭到对方当事人矢口否认,官司就可能输。
最后,在吃透案情的基础上,律师还要考虑是否有法律依据,或者说从法律上讲当事人是否有理。这是检验律师理论水平的关键,很有把握赢的官司你却告诉当事人胜率不大,结果当事人找别的律师把官司打赢了,那么他会怎么看你?永远都不会再找你这个律师。如果胜算不大的官司,你却信誓旦旦说会赢,鼓励当事人去打官司,最后输了,当事人也会认为你在骗人,还可能去投诉你。
在考虑上述因素之后,律师给当事人的建议就应该明确了,明确这个诉讼能不能打,如果打下去,有什么优势,有什么不足,这些都要给当事人讲清楚,由当事人自己去定夺。
比如,有一件人身损害赔偿的案子,就是多次征求当事人的意见。